近日,我校被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辽宁省水利厅、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授予“省级节水型单位”称号。这是我校在节能减排工作上取得的又一佳绩。
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。学校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,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节能减排方针政策,结合党史学习教育,将节水节能工作与建设绿色校园,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起来。不断完善制度、改进设施、强化宣传、加强管理,及时查漏补漏,使我校师生员工节水节能意识不断增强,用水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,节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学校将以此为契机,积极倡导节水节能和可持续发展理念,持续营造“节能减排,人人有责”的浓厚氛围,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